安全管理实施办法

发布时间:2018-08-17 05:08 阅读量:6612 返回列表


根据公司经营现状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,针对公司安全的重要性及紧迫性,特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设立安全领导组。

组  长: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

执行副组长:后勤行政部经理  煤管部经理

成 员:综合部经理、财务部经理、主管、安全员

二、管理措施。

原则: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

1、组建安全评审组(组员由各职能部门抽调组成),按月、季、年对公司安全情况全面评审打分;显示公司安全等级。并根据评审情况讨论并提出改进措施,汇总后,报经理会议审议、执行。

2、建立常态安全控制,设立安全控制表,确认控制点、责任人、领导人。

3、狠抓执行,安全第一,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设立安全员制度,负责各部门安全的管理及巡检。

4、建立详细的各部门安全应急管理办法,预防紧急状态下的安全管理真空。

5、落实管理职责,做到安全“人人有责、人人管”的工作环境。

6、建立监督管理体系,定期与不定期检查。

7、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(不含交通事故),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:

1.一般事故: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;扣发当事人200-1000元;当班人员50-100元;班长100-500元;主管及站长、班长记过一次。

奖励;对创造和挽回公司经济利益者奖励1000-2000元。

2.大事故:经济损失满1万元,不满10万元的事故;扣发当事人1000-3000元;当班人员100-300元;班长500-1500元;主管及站长1500-3000元;部门经理1000-3000元;主管及站长、班长记大过一次;部门经理记过一次。

奖励;对创造和挽回公司经济利益者奖励2000-5000元。

3.重大事故:经济损失满10万元,不满100万元的事故;扣发当事人3000-5000元并调职;当班人员300-500元;班长1000-3000元;当班班长停职留用;主管及站长3000-5000元;部门经理3000-6000元;分管副总经理6000-12000元;记大过一次。

奖励;对创造和挽回公司经济利益者奖励5000-10000元。

4.特大事故:经济损失满100万元以上的事故。扣发当事人3000-5000元;当事人开除和追究相应责任;分管副总经理停职留用;部门经理3000-6000元;主管及站长3000-5000元;班长1000-3000元;免去当班班长职务;当班人员300-500元;主管及站长停职或停职留用;提请公司经理会议,审议责任。

奖励;对创造和挽回公司经济利益者奖励10000-100000元。

8、对在年度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给予奖励,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所在团队,给予严肃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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